本帖最后由 陈才天 于 2018-6-13 12: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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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划分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诡辩性质
绝对剩余价值是一种理论假设,它所体现的性质就是剩余价值概念。在事实上,绝对剩余价值就是企业利润,只要商品生产一开始就应发生的企业利润。在西方官方经济学理论中主要是利润、利润率等概念。《资本论》一卷和二卷几乎没有出现“利润”概念词,第三卷才有了把剩余价值转换为利润、剩余价值率转换为利润率等。
《资本论》的绝对剩余价值是由延长工人必要劳动时间作为逻辑起点,同时也是作为划分相对剩余价值的起点来假设的。
在1854年英国议会已通过法案将12小时/日改为10小时/日。这个缩短工人工作日/时长的提案在1849年就开始了动议过程。因此,企业通过延长工人日劳动时间的生产方式已经不再发生了。所以,绝对剩余(劳动时间)价值在《资本论》理论逻辑框架内已经不可能增加或增长了。
马克思出于阐明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需要,在《资本论》中创立了相对剩余价值概念。它的起点在工人工作日/时长线的某一个点上与绝对剩余价值区分出来,确定标准是劳动力价值即工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1h 2h 3h 4h 5h (Y←)(6hA)7h 8h 9h 10h
假设“A”为相对剩余价值与绝对剩余价值分界点。假设“Y”为相对剩余价值量,向左移动为增量。“Y”所到达的位置+绝对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总量(黄色区域)。
但是马克思说:这个“A”点是不固定的,而是随着生产力高低往左或右移动的,这种移动是由剩余价值率来确定的即m/v的比率。换句话说,m是由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构成的总额。但是,“A”点的移动性反过来证明相对剩余价值是一个多余的、不必要的假设。然而,正是由于有了这个假设,辩证法的诡辩特性得以展现出来。比如,可以将相对剩余价值混淆为剩余价值,即将机器生产创造价值说成是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
十一、关于“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诡辩
马克思说:“机器不创造价值”(《资本论》,一卷,424页)又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资本论》,一卷,445页)一般来说,人们并不难理解马克思这二种观点是一种自矛盾的怪物。因为既然机器不创造价值,那么,机器怎么能够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呢?难道剩余价值不是“商品价值”范畴?或者说,“机器不创造价值”中的“价值”超越《资本论》理论框架,它已不是“商品价值”范畴?在此处的任何理解都不能排除马克思这二个观点之间已有了诡辩的特点、性质。
换句话说,机器生产不创造商品价值,但它们生产创造出相对剩余价值。据此,人们并不难以理解“相对剩余价值”是属于机器生产创造的,而不是工人的剩余劳动。所以剩余价值中的相对剩余价值这一部分,就不是资本家“无偿”剥削工人剩余劳动。于是,马克思关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第二轮诡辩开始了。
马克思辩称:“随着机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于是下面这个规律就会发生作用: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剩余价值只是来源于资本的可变部分,同时我们已经知道,剩余价值量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剩余价值率和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资本论》,第一卷,446页)笔者认为这里隐藏着如下几个诡辩:
首先,正如第一节所述“可变资本”的假设并不成立,怎么能说“剩余价值只是来源于资本的可变部分”呢?
其次,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所以需要将剩余价值与机器生产的关系辩析清楚,否则,剩余价值的剥削理论将难以立足。由于马克思前面说了“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但这里又说“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这已超出了逻辑矛盾的范畴,而是偷换论题的诡辩了。因为如是说剩余价值来自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那么就直接证明了剩余价值是机器生产的,就成了资本剥削劳动的反证,就是自掘坟墓。所以,马克思诡辩说“剩余价值来源于使用机器的劳动力”,显而易见它直接否认了“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论点。
再三,马克思紧接着辩称“剩余价值来源于使用机器的劳动力”符合“剩余价值量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剩余价值率和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这样,马克思的论证好像充分而有力量,其实不过是诡辩的继续。因为马克思采用“剩余价值量”偷换论题的方式,将“相对剩余价值”偷换为“剩余价值”了,这就是诡辩。由此掩盖了前面说的“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观点及其理论事实,以达到将机器生产创造的“商品价值”演变为工人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之目的。
然而,这种掩盖技法拙劣。在《资本论》中,剩余价值量取决于“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是成正比,即在相同剩余价值率条件下,工人人数越多资本获取剩余价值量愈大,其公式:m=m'﹒v。而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是剩余价值量与工人人数成反比,其公式:m'= m/v。简言之,工人人数与剩余价值量的公式不能用来证明“剩余价值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的观点,因为后者是工人人数大幅减少而剩余价值量大幅增加的状态。所以马克思在这里是欲盖弥彰自欺欺人蒙混过关以达到掩盖、消除相对剩余价值由机器生产创造的事实。
总而言之,剩余价值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与剩余价值量和工人人数的关系,只能证明机器生产创造了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而不是相反。
正如第一节所述“V”不变资本的假设并非成立,《资本论》将剩余价值量决定于工人人数的观点是十足主观臆断,与大工业机器生产的经济事实背道而驰。我们以运输业为例子,比如从神木到秦皇岛港重轨铁路运输,一趟列车运载10000吨煤炭,驾驶员三人,一个工作日。假设沿线护路工人497人,共计500人(仅以一个工作日一趟列车计算)。这样,每一位工人平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将20吨煤炭运送500公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即便工人空手徒步也不能超过100公里/日。怎么能说这一趟列车运载10000吨煤炭增加值,是参与其运输过程的500名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呢?
还有,在高科技行业生产“剩余价值来源于使用机器的劳动力”更加不可能性,比如彩色电视电路版是不可能由人工生产出来的,等等。
十二、关于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关系的诡辩
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关系的论述,是一个经典的诡辩。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这样,因为它是由商品价值决定的。相反,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资本论》第一卷,355页,1975年。)这段话语是马克思在论证相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结论性总论点。这段话语很能够说明作者辩证思维能力极强,而且达到了魔幻般的程度。所以,在《资本论》问世150年来,全世界经济学界及数以万计的经济学家,数十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无一人认破马克思这一有关剩余价值理论的诡辩。
马克思这段论述自相矛盾的,在理论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依照《资本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划分的方式,“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论点是成立。但是,如果在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前提下,那么,相对剩余价值如何能够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呢?而且是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呢?
因为在同一商品生产过程中,相对剩余价值离不开商品价值,商品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承担者。所以,不可能发生商品价值量减少了,而相对剩余价值却奇迹般地毫无根据地增加了。也不可能发生商品价值增加了,而相对剩余价值却破天荒地减少了。这二种情形在逻辑上说不通的,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
最简单的直接的判断方法是,相对剩余价值是不是商品价值的性质?或者说,相对剩余价值是不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回答是肯定的。
我们在《资本论》理论的逻辑框架内,马克思上面的论述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即依照马克思说:“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的观点。 (《资本论》第一卷,53~54页)当劳动生产力提高时,商品价值是减少的,而在这种状态下,相对剩余价值如何增加了呢?相对剩余价值也不例外是剩余价值,同时它须有商品价值作为承担者。既然由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导致商品价值是减少了的状态下、经济情景中,剩余价值是如何不但不减少反而增加起来了呢?或者说,当劳动生产力下降时,商品价值是增加的,而在这种状态下,相对剩余价值如何却减少了呢?
有的人可能辩护称,这里,马克思是说“单位商品价值量”,它与相对剩余价值量并无关联。然而,这不能是读者的误读、误解的责任,而是作者将它们放在一起,构成了诡辩。
即便以马克思的“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 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论点为前提条件来讨论本节第一段论述,它同样不能成立。 (《资本论》一卷,第60页) 。因为,既然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总量总是相同的,那么就不存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和相对剩余价值成正比的关系。比如,在生产力下降时商品价值量会增加,它并不能构成相对剩余价值下降;当生产力提高时商品价值量减少,它也不能构成相对剩余价值增加。
同时,我们还看到《资本论》论述中出现了当生产力提高条件下,相对剩余价值增加必须由商品价值量增加来证明。但马克思就用了“自乘的劳动”和“倍加劳动”来圆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资本论》第一卷,354页。)因此,我们只能将它称之为诡辩。
十二+1、剩余价值量可不依据商品价值量而发生、存在
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相反,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资本论》第一卷,355页,1975年。)显而易见,这是在说剩余价值量可以脱离、离开、背离商品价值量而发生和存在的瞎话、晕话。实际上,这是一种诡辩,是一种逻辑混乱的经济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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