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保障广州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从1260元提高到1350元。据悉,登记在册的困难人员的待遇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前月份待遇将进行差额补发;新增困难群体的待遇将从本月开始执行。
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城镇低保中“三无人员”的救济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白云区、**区、从化市、增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从420元提高到480元。
1、城镇:全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1260元提高到1350元。
2、农村: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白云区、天河区、增城市、从化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630元提高到720元。
孤儿养育标准从1180元提高到1240元、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46元。
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发布。通知表示,广州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其中,低保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从1260元提高到1350元。据悉,登记在册的困难人员的待遇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前月份待遇将进行差额补发;新增困难群体的待遇将从本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目前广州有低保、低收入等困难人员6万多人。通知决定,全市低保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00元。同时,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从1260元提高到1350元。此外,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1521元提高到1630元;孤儿养育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2143元。市民政局解释称,城镇“三无人员”是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无法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残疾证或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家庭中有超计划生育人员,需提供已落实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有关材料;
5、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初中、高中及职业中等技术教育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没有子女(双老)家庭,需提供居(村)委会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表(背面);
9、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表。
2、每年最低生活保障什么时候发了,每一个月发一次吗?
【答】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城市一般按月发放,农村按半年或年发放。
3、低保就医有什么优惠?
【答】因地域不同,财政收入不同,全国各地对低保的医疗政策略不相同,详细请咨询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