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新政之后的楼市降温,让房地产税的紧迫性有所减缓。不过,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看来,尽管短期调控政策效果明显,但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房地产税仍势在必行。
记者采访获悉,按照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房地产税法》的工作重点是抓紧调研和起草,送审还需些时日。而草案出台以前,关于房地产税的疑问仍然很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增加房产的保有成本,或将成为房地产税降房价的关键。
6月4日,在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朱宁表示,房地产税应该发生在保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就是说即使不卖房,持有在手里就有一个持有成本,这对于很多投机者来说会有一个非常强烈的反面效果。
“增加了持有环节的成本后,明显可以减少投机和减小房价涨幅。”朱宁表示。这和张斌的看法不谋而合。
“在我国现行税制下,房地产的税负基本集中在开发、建设、交易环节中,保有环节税负很轻。在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之前,自用住宅在保有环节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持有房产基本没有额外成本;因此,房地产税费的综合改革应适度向这方面倾斜。”张斌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