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告诉你它要拼了老命去获取经营上的竞争优势,那么你是否会认为它是一家好公司呢?那些进取心强烈的上市公司一般而言都会经营得比较好,这是因为它们的管理层在经营上是朝着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的。
但是如果一味地只要求利益诉求,而忘却这种经营在法律上可能潜在的问题,那就不见得是一种利好了。
它为了搞好玉米的生产可是下了很大功夫:它先是积极主动地承接国家级基因工程的试点项目,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帮助国家培育新一代玉米,试图提前获取未来经营上的制高点。
可惜的是,美好总是一瞬而过。在成功培育50公斤转基因DH351玉米种子后,登海种业利用掌握的研究成果,背地里继续搞这种玉米的培育,并成功把玉米种子扩产至12000公斤。尔后公司又将这批“成果”转至伊犁分公司进行种植,意图商业化。
说到这里,大家也该知道登海种业管理层的司马昭之心了吧,口头说着为国家科研项目做贡献,可实际上导向又是谋取公司经营上的利益。如果这一切没有被及时发现,那么登海种业很可能就变相在市场上获得一些经营优势。
但正是因为我国对转基因食物种植的管控极为严格,经常对规模化的粮食生产企业进行粮食的抽查验收,所以才及时发现了登海种业的违规操作,并适时处罚了公司一系列相关人等。
所以说,阳光底下获得的经营优势才是持久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在主观意识上还是少干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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