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驳斥你的立论,然后驳斥你的驳论。 ------------------------------------------------------------------------- 由于两种商品使用价值不同,不能直接比较,如果把它们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本身是相同的,这就解决了“共同性”问题。 那我问你,一公斤大米和一架波音747,它们的使用价值怎么转化为相同的数值?一公斤大米的使用价值,如果用来吃,可以供人吃2天,用来喂猪,可以喂一头猪吃10分钟;一架波音747的使用价值,可以把人和货物在10个小时里运到8000公里外,你拿什么抽象数据来让它们相等? 换一个,这个太难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相等了,换一公斤大米和半公斤面包,都可以解决人的温饱问题,在市场上一公斤大米和半公斤面包可以互相交换。那我们看看到底是不是使用价值使它们相等的。 假设一个变化,生产面包的效率提高了,单位时间里面包的产量增加了,市场上生产同样多的面包所需要的劳动减少了,面包价格下降了,现在一公斤大米只能和1/3公斤面包交换了。现在我们再来看使用价值,一公斤大米和半公斤面包在解决人温饱问题方面的使用价值是相同的,可交换的时候只能是一公斤大米换1/3公斤面包,所以把使用价值当作商品交换时的本质是错误的。 现在有些人把使用价值理解成在原来生产过程中增加这个商品作为生产资料后利润的增加额,这个貌似能够自圆其说,但深入分析后还是会发现其漏洞。方法还是那样,原来增加这个商品后,利润增加了,其增加额就是这个商品的使用价值,现在工艺改进了,增加一半的这个商品,就能增加同样的利润。问题出现了,为什么这个商品的“使用价值”变了,并且其变化和劳动有关系? 可有人又要说,这表明这个工艺的使用价值是这个商品使用价值的1/2,可问题是这个工艺由100个人用,还是由1000个人用,导致利润的增加额是相差10倍的,于是前面的说法再改成这个工艺单位劳动量的使用价值是可以这么分析的,可问题还是出现了,为什么这个工艺的“使用价值”还是和劳动有关系? 可见,以在生产中是否使用这个商品导致的利润差来定义的使用价值,把这个“使用价值”当作商品交换时的本质是错误的。 ------------------------------------------------------------------------- “这就舍掉了商品交换的本质----交换性,而强调了非本质的“共同性的东西”----等同性。结果就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不知所云,如果不找出共同性的东西,又怎么去发现交换的本质?你无非是想说先有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然后才会交换、再来看共同性的东西是什么这样的一个过程,可劳动价值理论是承认这一点的,你的强调完全是一句废话。 “如果都是“同样多的人类劳动”它们是相同的使用价值或相同的东西,那它们还有交换的必要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哈哈,真是奇怪你是怎么想的,如果两个商品都凝聚了“同样多的人类劳动”,怎么就得出“它们是相同的使用价值或相同的东西”的结论了呢?一个农民一年可以种得100公斤大米,也可以种得200公斤玉米,100公斤大米和200公斤玉米上凝聚了同样多的人类劳动,但100公斤大米会是200公斤玉米吗?你得出这种结论非常可笑。 麻烦你解释一下“从“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到具体的劳动是第一个过程”、“从劳动过程再到劳动产品是第二个过程”、“从劳动产品到商品交换是第三个过程”、“从交换过程的商品再到商品的价值是第四个过程”到底是些什么过程。 “只有这个过程才能出现商品的价值”,请你解释清楚你所谓的“商品的价值”到底指的是什么? “劳动产品的劳动属性当然也不是商品的交换属性。所以,用劳动属性(抽象劳动)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是错误的做法,从而劳动价值论是不正确的理论”完全没讲清楚你这里的“所以”是怎么“所以”出来的。因为你前面已经说过了,交换属性只是先表明商品可以被交换,但交换的比例不是由交换属性来决定,而是由“共同性的东西”来决定,可你到了这里却突然冒出来因为劳动属性不是交换属性所以劳动属性不是那个共同的东西这样一个完全没有逻辑的结论。 “抽象劳动是个物质生产领域中的、不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的常量。商品的价值是随是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争机制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变量。一个生产领域中的常量,怎么可能到交换领域中去决定商品价值这个变量呢?” 你先搞明白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是什么意思,然后再来说商品的价值是不是一个“随是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争机制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变量”,别拿自己的价值定义来偷梁换柱的否定别人的结论。 “商品的交换价值。两种不同商品首先确立交换关系,由于两种商品使用价值不同,不能直接比较,如果把它们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本身是相同的,这就解决了“共同性”问题。然后按数值量大小进行配比,使两种商品数值比例相等或1:1,这就解决了等量的问题。最后按相等的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请你先把如果变成现实,否则你的说法仅仅是个假设,而劳动价值理论中没有你这样不负责任的推理。 在我看来,马克思确实把产品和商品的外延搞错了,但你所有的论证过程都全部错误,最后的结论也非常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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