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剩余价值这个概念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矛盾时提出的一个概念,无论利润、剩余价值等等,它们的质
料都是劳动,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劳动的表现。第二,在马克思的时代,服务业还没有出现或者说没有成规模,马克思分析
的只是产业工人,主要是第二产业――工人的劳动状况和经济行为。那么马克思就自然不可能回答以后出现的服务业的老
动者是否受剥削!另外,价值在当代已经有了更多的含义,价值不应该在从物的客观属性来规定,我们应该知道,价值是
在交换过程中体现的,也就是说价值是交换中人的劳动在其改造的物或提供的服务中的体现。再看一下什么叫剥削,剥削
是通过暴力、金钱等因素强制占有他人劳动的成果,此时我们就好理解你所说的问题了。剩余价值不合适我们这个时代的
语境,它不是社会主义经济行为分析所能用到的词汇,但是,商场职工既然劳动了,就自然创造价值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至于他们受不受剥削,需要从社会的制度来分析,既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从理论上讲,他们没有受到剥削,至
于实际的情况,我想那是马克思所说的一种“异化”,随着人性的升华和制度的改进,这种现象自然会消失。也就是说,
商场职工的利益得到了侵犯,但是不是资本主义最初的那种剥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