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所讲的劳动价值量,是相对价值量问题,即在时空固定的条件下,一种商品和其它商品相比较,商品价值量该如何确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但是,这种确定的方式只是一种朴素的方式,尚待我们发展,它有着如下的缺陷:
第一,没有考虑到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的具体的劳动力的形成所需要的成本是不同的,比如一个合格农民和一个合格的博士,他们的成长过程的成本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量也是不同的。
第二,没有考虑到时空的变化,即在过去很可能花费1天来生产的单位商品,现在只需要1个小时就成了,那么生产了同样的商品,是不是劳动价值量会不同?
第三,没有考虑到商品本身的质变过程。因此劳动价值论有待发展,
记住,不是抛弃,而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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