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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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clm0600
发表于 2018-6-5 11:07:45
|只看作者
lykd05130 发表于 2018-6-5 10:49
交换的前提是两个主体,一方与另一方有不同的东西,相互交换。
分配似乎没有这个意义。 斯密的价值理论非常清晰,怎奈偏偏被糊涂的人给歪曲了,因为他们看不懂,就用自己的想法往里硬套!
斯密说的很清楚,工资,利润,地租,组成和共同决定了商品的价值(能购买的劳动量)。
斯密不厌其烦地从蛮荒时代开始分析,分析现代这种分配制度出现的原因和过程,开始只有工资,后来又出现了利润和地租,这都是分配的结果!并由此让商品的价值增加,由此决定价值的因素变成了三个。
诚然,斯密没有明确价值就是分配权,只说工资,利润,地租是价值的三个源泉、三个决定因素。但工资,利润,地租是劳动者,资本家,地主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权,难道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
就算弄出来一个分配权价值论的名称,人家接着问你,分配权是啥?你不还得说这三个要素的分配权吗?不还得落在地租,利润,工资上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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