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因一个大学人事处老师来信,说计划请我去做讲座(到现在还没有确切消息),我也就写了这大学讲座教案《价值到底是什么?》。现在上传供大家研究,并且希望大家能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能修改,达到最好状态,谢谢。
大学讲座教案
价值到底是什么?
(用同学的回答与提问来解决上课的进度)
各位同学:
大家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余,名樟芝,浙江龙游人。我今天之所以能站在这里给大家做讲座,是由于我创立了分配价值论,并在此基础上写了《财富论》经济学丛书,包括《财富论――经济学原理》、《财富论――微观经济学》、《财富论――政治经济学》与《财富论――宏观经济学》四本书。这里,由于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而分配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不同,我也就几乎重写了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与微观经济学,并且对宏观经济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好了,自我介绍完了。现在,在考察分配价值论以前,我首先提出五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是100元钱,它能告诉我们什么?(用图式解释)
(可让同学回答)
首先,我们想到的是,这100元有商品购买力,能购买商品,即能从市场上获得我们需要的物质财富。如A商品生产者拥有这100元,就可以用它购买总价格100元钱的B商品;如果B商品生产者拥有100元,就可以用它购买总价格100元钱的A商品。是不是?
不过,我们搞经济学研究时,就要向前推或提出一些问题,从而获得一些我们想要的东西。这里的问题就是:这100元钱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很容易产生吧。(可让同学回答)
当然是出售A商品或B商品获得的。A商品生产者出售A商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这100元钱的购买力;当然,B商品生产者出售B商品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这100元钱的购买力。不管是A生产者还是B生产者,都需要货币――购买力,因此,这购买力就是商品交换的基础,即是A商品与B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价值的存在形式。我们知道:价值就是商品的交换基础,是商品之间的共质。
这里,100元钱,从市场上看,表现为商品购买力;但是,从生产关系上看,大家出售商品都是为了获得这购买力――从市场上获得物质财富的权力,也就表现为一种分配关系了,购买力就是分配权力的转化形式了。从而,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货币产生以后,就把价值的定义抽象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分配的对象是什么?也就是人类生产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可由同学回答)
现在,经济学界往往把价值也当成分配的对象,这是错误的。分配的对象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而不是其它东西,即人类生产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生产出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供我们消费。
而社会上常见的一些有关货币――价值的分配,如财政收入分配,则是再分配问题。这里,这些货币,是在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获得的,是分配权力的物的存在形式,随着货币的分配而再分配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这一点明确了,即分配的对象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以后学习与研究价值理论及各种经济学时,就能事半功倍。
第三个问题: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会干什么?
(可让同学回答)
首先,我们想到的是,物质财富是归人类消费的,当然,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就是如何消费这些物质财富!
那么,人类如何消费这些物质财富呢?当然,首先就是谁生产,就归谁消费,在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就是这样。
但是,当产品生产产生许多生产要素以后,包括劳动者集合、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集合等,如奴隶主与奴隶的集合与一些小作坊等,尤其是一些生产要素私人占有以后,就产生产品归谁消费问题,即产生分配问题了。此时,只有分配了物质财富,才能讲消费了。这样,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首先不是消费问题,而是人类如何分配这些物质财富了。是不是?
在产品经济条件下,由于产品分配是建立在同一物质财富的计量身上,如稻谷上,物质财富的物理特性,如重量等,成为分配的尺度,如你10斤稻谷、他20斤稻谷、我30斤稻谷,价值还是没有产生 。只有当物质财富生产社会化以后,价值才会产生。
当物质财富生产社会化以后,即商品产生以后,商品生产者不再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社会生产产品,此时,不仅物质财富不是谁生产就归谁消费,在消费以前,就产生了分配问题。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就产品经济而言,我们一眼看到的就是产品分配,但是,就市场来说,我们看到的是商品交换,而不是产品分配。
此时,从商品交换角度考察,由于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就是商品交换的尺度。但是,商品交换的尺度是什么?商品交换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东西,我们就不能回答或深层研究了。这样,不同人从不同角度考察,就产生了不同的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等等,就产生了。但是,这些考察都存在片面性,决定了他们的价值理论是错误的。
因此,只要我们明确: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就是分配给谁消费的问题,我们就能明确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进一步考察,就能明确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
这里,商品交换是商品生产者获得商品的唯一手段。而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获得生产者自己想要或想要消费的产品,当然,生产者能交换到多少产品,就是生产者能从社会获得多少产品,即分配到多少产品,而商品是生产者获得自己需要物质财富的依据,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格就是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权力,从而,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不过,此时物质财富的分配不是建立在同一物质财富身上,商品交换本身就产生了物与物之间的比较。不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与想要获得的产品之间不能比较,而且生产者想要的产品有许多种,之间也不能比较,那么,如何进行产品分配呢?由于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应运而生了,即价值首先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如A商品的价值量是20元、B商品的价值量是50元、C商品的价值量是100元。这样,商品之间就可以比较了,我们也就可以进行产品分配了。
前面我们说,商品交换并不能告诉我们商品交换尺度是什么。那么,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能告诉我们什么?我们进一步研究就能明确了。
就产品经济而言,分配尺度必须与具体的产品相结合,才能表现出分配权力,如10斤稻谷,因此,分配尺度不能表现为分配权力。但是,就商品经济来说,生产者能获得多少产品,就表现为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格是多少,也就是价值能形成多少。如上面的例子,商品的价值量计量了商品,从而可以进行产品分配了,同时,A商品的价值量是20元,表示A商品生产者就能从市场上获得价值20元的其它商品;B商品的价值量是50元,表示B商品生产者就能从市场上获得价值50元的其它商品;C商品的价值量是100元,表示C商品生产者就能从市场上获得价值100元的其它商品。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格,就是商品生产者获得的现实的分配权力。从而,价值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
总之,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会干什么?是理解分配价值论的一个节点。
第四个问题,在座的许多同学,肯定学习过边际效用下降规律,这一规律告诉我们:当边际效用高于商品价格时,就产生购买行为,即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效用决定购买行为。可一个面包对快要饿死的穷人来说,商品效用肯定是很大的,为什么不能购买面包消费而饿死?
(可让同学回答)
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说一个商品的效用是多少货币,可以辩解,但对于一个快饿死的穷人而言,一个面包的商品效用是多少,肯定是很大的,这是不能辩解的。因此,商品效用或边际商品效用,决不是决定购买行为的东西。
那么,什么决定购买行为?下面的讨论将给予回答。
第五个问题,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生产资料的生产力是否是劳动创造的?这是考察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一个关键。
(可让同学回答一些生产资料有生产力的例子)
生产资料肯定有生产力。我们最常见的就是粮食发酵,这就是酵母菌的作用,是生产资料生产力,不是劳动力的表现。原子能也是特殊例子,原子反应的能量是生产资料生产力,不是劳动力的表现。
如何理解生产资料肯定有生产力?这很重要。(可由同学回答)
就是把物质与产品区别开来。产品就是通过人类的生产活动生产的,但是,产品最终是由各种物质组成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物理特性或化学反应,就表现为产品的使用价值或生产力,这肯定不是人类创造的,我们的生产活动就是利用它们。例如凳子,木头的支撑力是固有的,不是人类创造的,就表现为凳子的使用价值。
当然,物质的物理特性或化学反应的生产力,并不是一目了然的,科学技术就是发现物质的物理特性或化学反应的生产力,从而,我们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里,即使说这些自然力是劳动力表现,也是科学家的生产力,决不是劳动者――使用者的生产力。
前面已经说了,分配的对象是物质财富,既然生产资料有生产力――生产物质财富能力,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一定的产品,就不是占有劳动了。分配的对象是物质财富,人类需要的是产品――物质财富,而不是什么价值――劳动。
对于劳动价值论来说,为什么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价值有什么用?劳动价值论本身并不能说明,说产品是劳动的产品,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只是诡辩!资本家还可以说产品是生产资料生产的,从而只有生产资料才能创造价值。
只有从分配价值论出发,明确劳动价值论仅仅是一种分配理论,即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我们才能理解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了。
(接下来的讲稿由于讲授时间不同而不同,如有许多课时,接下来就讲生产资料如何有生产力、物质财富的源泉等,即详细讲解分配价值论,否则就讲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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