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怕删贴所以说得有所保留,如今顾不得那么多了。
讨论抽象的价值概念,不是量上的问题,即不是地租、利益贡献少就按劳动价值论,地租、利益多了就按三位一体公式算。价值是质的问题,即价值的源泉是什么的问题。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价值学说和分配学说仍然停留在百年前的经济思想,均衡价格价值论和边际生产力分配论。交换价值是对价值的“量”的计量。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斯密的二个标准是混淆了价值与交换价值,而且没有认识到二者之间联系。 我认为价值本来是用来衡量商品质的一个概念,即相当于不同的东西都有长度这一维度一样,价值是用来衡量所有商品的可以衡量的一个同质的尺度,是用来交换的本质尺度(实际交换中,因受需求关系影响,不一定按此尺度交换)。 价值的决定用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来解释比较有说服力,也可以包含劳动价值论的说法,就是我上面的说法。而均衡价格指的是商品交换的价格的形成关系,与质的价值的概念关系不是很大。 从这点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概念还是很明确的。 也就是说,价值是质的问题,即价值的源泉是什么的问题。这个源泉应该是社会必要的稀缺要素的消耗(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或者以后还会出现的一些什么新的东西)。(其实斯密和李嘉图就留心了这些其它因素,但都说这些因素可以忽略) 也正因为此,耗费劳动不能代表商品价值的全部,也就是说,若非得把耗费劳动做为价值的代义词,则耗费劳动不等于可支配的劳动,只有在劳动之外的其它的要素消耗很少时才约等于。 (上述是我个人看法,与经典教材的说法不一定相同,也不一定正确,请各位行家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4 9:2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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