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2012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已经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方华医院、珠海九洲门诊部等41家医疗机构被列入珠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应送41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救治。确因情况危急,可就近送往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后应立即转送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此外,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须由珠海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填写《珠海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申请市外转诊,经医务科审核,院长签字,经伤者单位同意后,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同意。
医疗期结束后,需要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可由个人或单位填写《珠海市工伤职工工伤康复申请表(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批后,转入珠海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记者了解到,珠海市今年确立了3家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分别是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仁和骨伤医院。
对于单位长期派驻异地的工作人员,则可在当地选择1-2所医院(3级和3级以下医院各一所)作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但须事先向工伤保险待遇经办部门提供名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