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的通知,通知对增发的条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200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的通知》等文件,主要对非公开发行做出了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