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1)、商品价值的实体或商品价值的定义
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或商品价值的定义是: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资本论》第1卷51页)
一般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把不同性质的劳动抽象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例如,生产粮食的劳动与生产钢铁的劳动的通约)。“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资本论》第1卷57页)第二个含义是把同样性质或同一种类的复杂劳抽象为多倍的简单劳动(例如,使用机器的劳动与使用石器劳动的通约)。“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资本论》第1卷58页)
抽象劳动或一般人类劳动的两个含义是商品价值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是正确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关键。只有知道抽象劳动的两个含义并从抽象劳动两个含义上认识商品的价值,才能了解商品价值的本质,才能知道创造价值的正确方法。只知道抽象劳动的第一个含义,只知道把不同性质的劳动抽象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不知道抽象劳动的第二个含义,不知道把同一种类的复杂劳抽象为多倍的简单劳动,就不知道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数,就不知道生产劳动的各个要素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的道理。过去人们错误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因之一,就是只知道抽象劳动的第一个含义,不知道抽象劳动的第二个含义。
(2)商品的价值量
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的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社会必要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价值量”。(第一卷,52页)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1卷52页)第二个含义是“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个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资本论》第三卷716―717 页)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含义是形成商品价值的缺一不可的两个因素,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含义共同决定的。否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个含义在商品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就否定了社会需求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否定了社会需求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就否定了商品体的属性――不是社会需要的产品就不是商品,就否定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社会需要的产品就没有使用价值,就否定了商品的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当然就没有价值,就否定了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一致性――在社会需要决定商品价值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一致的,就否定了商品的价格和价值的一致性――在社会需要决定商品价值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等等。可是,过去人们只知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个含义决定商品价值,不知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个含义决定商品价值,不知道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两个含义共同决定的。这是人们错误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第二个原因。
(3)商品的价值量的计算方法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的计算方法就是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算方法。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个含义,商品的价值量的计算方法也有两个:
商品的价值量的第一个计算方法是,在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一致的前提下,计算“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具体的计算方法分为两步:第一步,把不同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劳动者生产某种商品所用的劳动时间加起来,而后加权平均,得出的数值就是该种商品的生产价值。第二步,在确定“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生产某一劳动产品所需的平均劳动时间之后,再把不同种类的劳动生产某种劳动产品所用的平均劳动时间进行比较。同样多的平均劳动时间就是商品的价值。从表面上看,具体计算方法的第二步好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其实不然,它是把具体劳动抽象为一般人类劳动的重要步骤,是确定商品价值的重要步骤,是正确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个关键环节。因为在这时、也只是在这时,商品的价值才与生产力水平成反比。
商品的价值量的第二个计算方法是,在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不一致的情况下,计算社会分配给各种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具体方法分为三步:第一步,先求出社会分配给各种劳动产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分配给各种劳动产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各种劳动产品之间的比例量。“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个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第三卷716―717 页)第二步,统计出各个企业生产出来的某种劳动产品的总数量。第三步,用社会上各个企业生产出来的某种劳动产品的数量除以社会分配给该种劳动产品的劳动时间,得出的结果就是这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这个商品的价值量。
计算商品的价值量的两个方法的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但是,第一个方法必须有一个前提――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必须是一致的。在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不一致的情况下,用第一个方法计算出来的商品的价值量只是商品的供给价值或生产价值,而不是商品的价值,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商品价值才是商品的真正价值。
有人也许会说,既然在社会供给与社会需求关系不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含义决定的,那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有人这样认为,那就错了。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个含义在社会经济内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只有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才能了解商品价值的本质,才能知道商品价值的实体是一般人类劳动。其次,将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计算出来的商品价值与商品的交换价值进行比较,才能知道某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如果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计算的商品价值大于商品的交换价值,就说明该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如果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计算的商品价值大于商品的交换价值,就说明该商品的供给小于需求。国家和企业就可以根据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个含义计算的商品价值与商品的交换价值之间的关系来了解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的状况,根据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的状况调整经济结构和经营策略。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个含义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很大的。
(4)商品价值变化的规律
要认识商品价值变化的规律,首先必须知道,商品价值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样,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体,因此,要正确认识商品价值变化的规律必须从商品价值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两个方面来看。如果从商品价值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两个方面来看,商品价值的变化规律有两个:
从商品价值的相对性上看,商品的价值与生产力成反比。也就是说,一个生产部门(而不是个别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提高时,单个商品的价值就会降低。因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含义决定的,社会分配给各种商品的劳动时间是一定的,如果生产力提高了,生产的商品数量多了,每个商品分得的劳动时间就减少了,商品的价值就降低了。
从商品价值的绝对性上看,商品的价值与生产力成正比。也就是说,一个生产部门(而不是个别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但该部门生产的单个商品的价值没有变,而是使该部门生产的商品数量和价值量增加了,使与之交换的单个商品的价值提高了。因为,如果一个生产部门(而不是个别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提高了,该部门生产的单个商品的价值没有变,那么,这个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的数量增加了,商品的价值量必然增加了。同时,因为生产与之交换的商品的生产部门的生产力没有提高,它要与生产力提高了的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进行等量交换,社会分配给生产力没有提高的商品的劳动时间就必须增加。社会分配给生产力没有提高的商品的劳动时间增加了,但商品的数量没有增加,单个商品的价值当然就增加了。
(5)生产或创造商品价值的方法
马克思认为,生产或创造价值的方法分为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两个方面。
生产或创造价值的基本方法有两个:
第一个方法:在中等生产条件、中等劳动熟练程度、中等劳动强度条件下,只有增加劳动时间才能创造价值,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只转移价值,不创造价值。
第二个方法:改善生产条件、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就能创造价值。“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多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第一卷,354页)也就是说,采用先进技术和机器设备、提高劳动熟练程度、增加劳动强度、加强劳动管理等都能创造价值。
生产或创造价值的具体方法很多。《资本论》自始至终都在阐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或创造价值的方法。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从加强企业管理到实行专业分工与协作,从科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到工人技能的培训与提高,从加速资金周转到加快商品流通,从简单再生产到扩大再生产,等等。不同的是,马克思是从剩余价值的角度阐述生产或创造价值的方法的。还因为,马克思阐述的生产或创造价值的具体方法是在科学抽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商品价值的相对性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不懂得科学抽象的人无法了解马克思阐述的生产或创造价值具体方法的实质,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错误地认为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
(6)商品的价值与价格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不过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与价格是一致的。
商品的价值与价格的一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商品的价值只能用货币来表示,用货币表示的价值就是价格。“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的。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他们本身就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资本论》第1卷112页)“价值的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资本论》第1卷61页)因为,商品不能用自己来表示自己的价值,只能用其它商品来表示自己的价值。表示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就是货币。用货币表示的商品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因此,商品的价值离不开价格,离开了价格,商品的价值就不存在了。商品的价格也离不开商品的价值,离开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格就没有了内容。第二,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随着商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不管货币的价值如何变化,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都是一致的。例如,一个商品的价值是2小时,如果用人民币表示,它的价格是10元人民币、用日元表示,是150日元,用美元来表示,是1、25美元,------,虽然10元人民币、150日元、1、25美元的数量不同,但这些价格表示的价值仍然是2小时。第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者的工资,剩余劳动时间形成剩余价值,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商品的价值必然是:物质成本的价值加上劳动力价值再加上剩余价值即利润,从而形成生产价格。如果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没有剩余价值,商品的价值就是:物质成本加上劳动者付出的全部劳动时间。
(7)平均利润形成的原因
关于平均利润形成的原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直接阐述了一个原因,间接阐述了一个原因。也就是说,平均利润形成的原因有两个。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一个原因是:在把各个生产部门的各个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抽象为是同样的或中等生产力水平的前提下,在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价值的情况下,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剩余价值率也不同,在这个前提下,是竞争使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利润平均化;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是: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各个企业的生产力水平不同的情况下,生产力是创造价值的重要因素,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即表示生产力水平不同,一定的资本价值量表示一定的生产力,在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但资本价值量相同的情况下,剩余价值率也相同,利润就这样平均化了。
关于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一个原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阐述清楚了。需要说明的是,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一个原因是在科学抽象的前提下产生的,是在把各个生产部门的各个生产条件不同的企业抽象为是同样的、中等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产生的。科学抽象是一切科学研究所必需的,要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秘密,就必须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成是一个中等生产条件的资本家企业;在中等生产条件下,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在这样的前提下,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剩余价值率也不同,利润平均只能通过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来实现。
关于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马克思没有直接阐述。但是,马克思已经将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的两个基本条件阐述清楚了:“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多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同上,354页)“事实上,投在一个产业部门的资本的价值构成,也就是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一定的比率,总是表示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第三卷60页)马克思的这两段论述告诉我们:生产力是创造价值的重要因素,生产力水平高,创造的价值也就多,生产力水平低,创造的价值也就少,生产力水平相同,创造的价值也就相同;同时,资本的有机构成是生产力的重要标志,资本的有机构成比例大,生产力就高,资本的有机构成比例小,生产力就低,资本的价值构成比例相同,生产力水平也就相同。因此,如果资本的价值量相同,创造的价值也相同,扣除相同的劳动力价值,所得的利润也就相同。
很显然,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是存在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当然,发现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并不说明我们比马克思高明。马克思已经初步阐述了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我们只是将马克思阐述的观点归纳、整理了一下。
马克思只阐述平均利润产生的第一个原因,没有直接阐述平均利润形成的第二个原因,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揭露资本家剥削劳动者剩余价值的秘密,只能把各个生产部门的千万个生产条件不同的企业抽象为生产条件相同的企业,在这个前提下,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剩余价值率必然不同,利润平均化的原因只能是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二是《资本论》第三卷是没有完成的著作,马克思没有来得及把这方面的研究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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